剖宫取胎术适应症

  1.已有子女,要求同时绝育术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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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妊娠16~24周,其他引产方法不能奏效而又必需立即终止妊娠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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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妊娠期反复阴道出血,B超诊断中央性前置胎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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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子宫壁有较大瘢痕(剖宫产史或子宫壁肌瘤剜除术)。

剖宫取胎术不适应人群

  1.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。

  2.手术部位皮肤感染或严重皮肤疾病。

  3.严重神经官能症

  4.术前24小时内体温两次37.5℃以上者。

剖宫取胎术手术后

  1.已有子女,要求同时绝育术者。

  2.妊娠16~24周,其他引产方法不能奏效而又必需立即终止妊娠者。

  3.妊娠期反复阴道出血,B超诊断中央性前置胎盘。

  4.子宫壁有较大瘢痕(剖宫产史或子宫壁肌瘤剜除术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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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。

  2.手术部位皮肤感染或严重皮肤疾病。

  3.严重神经官能症。

  4.术前24小时内体温两次37.5℃以上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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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宫取胎术注意事项:

  1.注意保护腹壁切口,避免羊水和蜕膜等流入腹腔,发生子宫内膜异位症。

  2.预防羊水栓塞,切子宫时,勿破膜,钳夹子宫切口后再破膜,娩出胎儿后再注射催产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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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宫取胎术术前准备:

  同一般腹部手术,另加中号子宫刮匙。术前需要放置导尿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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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宫取胎术术后护理:

  1.积极抗感染治疗。

  2.术后3~4天开始逐渐拔除阴道塞纱,拔除顺序是碘纺纱→凡士林纱→阴道胶管引流,分2~3天拔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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